2020年度商事主體年報目前正在進行中,無論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是個體工商戶,只要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營業執照》,都應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報并公示。廈門市場監管部門昨日提醒說,除了按時年報外,本年度企業年報公示還新增了大型企業年報公示事項,請企業經營者務必注意。
新增的大型企業年報公示事項包括: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規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情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金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未報送2019年度及之前年度年報的市場主體,應先對未報年度的年報進行補報;補報后,再報送2020年度年報,并及時到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據了解,截至目前,僅思明區就有5502家企業因未報2019年度年報而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本月起,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以上企業陸續開展失聯企業的吊銷工作。(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劉蔚)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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