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支持保租房發展,泉州市送上政策“暖風”——
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泉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迎來政策“暖風”。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近日,市政府辦出臺《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促保租房發展“提速”,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租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使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住得好、留得下”。
《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中心市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籌集建設保租房1.5萬套(間)以上。保障性租賃住房誰來建?面向誰租賃?有哪些政策支持?《意見》作出了明確規定。□本報記者 謝曦
加大土地支持力度
五種土地政策支持保租房建設
《意見》鼓勵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集中建設保租房。在編制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力爭按年度新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供地面積的5%以上單列保租房用地集中建設保租房,或在年度新供應商品住宅用地中規劃合適地塊按供地面積的10%配建獨立成棟、成小區保租房。
支持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集中建設。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建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的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租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其中單一生產功能的產業集聚區可按規定,將園區統一建設的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提高到30%。
在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中,屬地縣級政府要在園區配套用地內統一規劃、集中建設運營宿舍型保租房。工業(產業)園區應在配套用地中劃出獨立地塊統一規劃建設宿舍型保租房,用地面積20畝以下的單個工業項目不再審批規劃員工宿舍等生活服務設施。
支持企事業單位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租房,并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
允許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改建(改造)為保租房。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改造規模原則上不少于100套(間)或項目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土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或三類物流倉儲用地的非居住存量房屋,不得改建(改造)為保租房。
此外,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租房;支持利用城中村、工業聚集區和產業園區周邊、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租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租房;建設保租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保租房項目可申報專項補助、享稅收優惠
列入年度目標任務或年度建設計劃的保租房項目可獲得中央及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補助;可申報發行政府專項債券;享受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利用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的保租房項目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執行。
《意見》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租房的主體提供中長期貸款。支持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租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保租房建設運營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融資;支持保租房建設、改造、運營企業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融資。
我市將優化保租房項目審批,構建快速審批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加快保租房供給。
誰來建
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
《意見》指出,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堅持“誰投資、誰所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社會事業單位等多方主體參與保租房建設運營。所有保租房項目均應納入泉州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統一管理。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租房,提升運營管理水平。
為盤活存量住房資源、增加供給,《意見》還鼓勵個人將存量商品住房通過泉州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長期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運營;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將自持存量房源作為租賃住房向市場供應;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經營方式,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在新建商品房項目中自持部分租賃住房。
租給誰
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群體
保租房供應重點面向本地區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優先保障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體。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的保租房,可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其他用地建設的保租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就業青年人和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
具體面積如何控制?《意見》指出,戶型設計主要以30—45平方米的一房型為主,適當配置45—70平方米二房型和90平方米以內的三房型,其中90平方米以內的三房型套數不超過單個項目套數的20%,以滿足單身、家庭、多孩家庭等不同群體的多樣化需求。新建保租房應按全裝修成品住房建設,并具備拎包入住條件。
租金多少
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價的90%
保租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執行,并實行動態調整,由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評估確定,市場評估租金原則上1年評估1次,最長不超過2年,必要時可根據情況適時評估,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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