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8月2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程慧 高峰)自動售貨機未按規定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就放置在公共場所“上崗”。日前,連江縣檢察院就此事發出檢察建議,促成連江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
今年5月,連江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的檢察官在走訪中發現,放置于連江縣萬家城市廣場、連江縣醫院的兩臺自動售貨機未按規定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日前,連江縣檢察院向連江縣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促成市場監管部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食品自動售貨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已排查食品自動售貨機26臺,其中6臺已按要求公示證照,2臺被依法查封,18臺由經營者主動停止使用。
檢察官說法:2018年3月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
責任編輯:趙睿
- 連江坑園派出所助力企業發展2020-08-21
- 男子自稱外籍醫生 騙走女子10多萬元2020-08-21
- 連江第三季度集中開工5個項目 總投資14.8億元2020-08-20
- 盜刷別人支付寶 連江一男子被批捕2020-08-14
- 福州市領導赴連江縣調研2020-08-13
- 連江唱響兩岸融合發展主旋律2020-08-10
- 揭牌!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連江分院成立2020-08-07
- 連江建設“大糧倉”:可日加工大米300噸 總倉儲量4萬噸2020-08-06
- 連江爭當“海上福州”建設排頭兵:挺進深藍 經略海洋2020-08-06
- 機關效能建設助推連江高質量發展 群眾辦事像網購2020-08-06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便利店目標:讓你驚嘆“這也能?!”2020-08-2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