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4日訊 華菱線纜(001208.SZ)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6月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湖南華菱線纜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華菱線纜稱,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華菱線纜于4月16日發布的《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1,49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下述項目:新能源及電力用電纜生產建設項目、高端裝備用高柔性特種電纜生產建設項目、高端裝備器件用綜合線束及組件生產建設項目、數智化升級及綜合能力提升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35名)投資者。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湘鋼集團、公司最終控股股東湖南鋼鐵集團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
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日,除公司控股股東湘鋼集團、公司最終控股股東湖南鋼鐵集團外,本次發行的其他對象尚未確定。最終發行對象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發行申請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相關規定,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30%。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公司總股本為534,424,000股,按此計算,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總數不超過160,327,200股(含本數)。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中,湘鋼集團、湖南鋼鐵集團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除湘鋼集團、湖南鋼鐵集團外,其他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對象中,湘鋼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湖南鋼鐵集團系公司最終控股股東,均為公司關聯方,因此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為湘鋼集團,公司最終控股股東為湖南鋼鐵集團。湘鋼集團直接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湖南鋼鐵集團直接持有公司35,616,000股、占比6.66%,并通過湘鋼集團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以及通過湖南迪策持有公司3,816,000股、占比0.71%,合計控制公司股權比例為49.17%;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湖南省國資委。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60,327,200股(含本數)。其中,湘鋼集團擬認購股票數量不低于本次實際發行數量的12.35%,不高于為本次實際發行數量的55.68%;湖南鋼鐵集團擬認購股票數量不低于本次實際發行數量的0.62%,不高于為本次實際發行數量的3.12%。假設本次發行數量為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160,327,200股,湘鋼集團認購比例為12.35%,湖南鋼鐵集團認購比例為0.62%,則本次發行完成后,湘鋼集團將持有上市公司35.00%的股權,湖南鋼鐵集團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27%的股權,湖南鋼鐵集團將合計控制上市公司40.82%的股權;湘鋼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湖南鋼鐵集團仍為公司最終控股股東,湖南省國資委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羅峰、姚偉華。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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