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毛細血管”,在繁榮經濟、穩定就業、促進創新、方便群眾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大力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福建銀保監局、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支持穩增長擴就業的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十四條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
在信用機制建設方面,《通知》指出,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協作,強化對銀行保險機構、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指導,及時協商解決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中存在的信用機制問題。鼓勵銀行機構設立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觀察點,提供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金融服務等便利服務。開展“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月”活動,宣傳解讀金融幫扶政策和產品,擴大政策知曉度和產品惠及面。
在創新服務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在福建“金服云”平臺研究推出“閩商易融”貸款碼,個體工商戶掃“碼”發布融資需求,金融機構運用平臺數據主動開展融資對接。在商業聚集區、專業化市場、菜場集市等區域,建立信用方案,探索開展小額信用、批量準入的“整圈”授信方式。深化“網絡+網格”模式,線上線下結合開展服務對接,提高信用貸款發放比例,滿足個體工商戶“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
在完善服務機制方面,《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要把經營能力、信用狀況等作為個體工商戶準入的重要依據,避免對抵質押物的過度依賴。對依法無須申領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者,應比照個體工商戶,在同等條件下給予金融支持。要提升數據處理和信息挖掘能力,進一步簡化個體工商戶信貸流程。鼓勵通過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專項激勵費用等方式,提高基層機構和人員工作積極性。要切實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和貸款全流程管理,不得向無實質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發放經營性貸款。
在強化保險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各保險機構要根據個體工商戶特點和創新創業需求,提供財產、責任、安全、人身及健康等相關保險保障。鼓勵保險機構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發揮保險“穩定器”作用。
在深化銀擔合作方面,《通知》明確,鼓勵銀行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深化“總對總”業務合作,積極創設符合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的特色擔保業務產品和合作模式,進一步擴大業務合作范圍,并保持較低擔保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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