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嬰兒出生就重度窒息幾天后身亡 醫院被判賠30余萬
據安徽商報報道 合肥一媽媽懷孕40周,來到合肥市濱湖醫院待產,次日產出一名女嬰,卻因為重度窒息,經搶救無效身亡。這名媽媽一怒之下將醫院訴至法院。近日,包河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女嬰窒息身亡
小美(化名)訴稱,2015年10月27日上午,懷孕40周的她有生產跡象,于當天下午被送到合肥市濱湖醫院待產。到達醫院后,做了心電圖等相關產前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小孩各方面都很正常。小美稱,當天傍晚,她出現了各種不適癥狀,多次嘔吐,因身體疼痛大聲喊叫。她立即將情況反映給醫生,“院方卻沒有及時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進行治療,只是說生產還早。”
小美回憶,到當晚8時左右,她的疼痛癥狀更加嚴重,并且出現腰痛癥狀,于是她和家人多次要求院方進行剖腹產,“醫生說我不符合剖腹產條件而拒絕。我進入產房后疼痛得厲害,再次提出進行剖腹產,但是院方仍然沒有按合理要求進行診療。在胎心監護過程中,長時間沒有人來檢查監護,直到出現嚴重后果時醫生才匆忙讓我進行剖腹產。”據了解,28日5時20分,胎心突然下降,院方緊急剖宮產分娩出一女嬰。醫生表示,孩子已經重度窒息,雖然經過長時間的搶救治療,孩子在幾天后還是離開了人世。
母親狀告醫院
小美認為,院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一些重大過錯致使出現了嬰兒死亡等嚴重后果,給她和家人的身體和精神造成極大傷害。因此,她訴至法院要求院方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近40萬元。
包河區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鑒定意見,合肥市濱湖醫院在對小美診療行為中存在注意義務履行不足、告知不充分等醫療過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確定濱湖醫院承擔45%的賠償責任,判決其賠償小美損失31萬余元。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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