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4日至16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山西晉城程幼澤(綽號程三)因高調出獄,被晉城市檢察院指控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案,在晉城市陽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計劃公開開庭審理三天,因該案涉及包括程幼澤在內的被告人有14人,相關證人多達323人。庭審一直持續到18日下午16時30分結束,經合議庭合議后,審判長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晚記者從庭審獲悉,晉城監獄副監獄長因對此事處置不當,被暫停職務。其他涉案獄警均受到不同處理,其中一名涉案獄警被逮捕。公訴方陽城縣人民檢察院建議因程幼澤等人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此外,律師則為程幼澤做無罪辯護。
檢方指控
程幼澤多次通過獄警傳信 組織出獄迎接儀式
14日上午8時30分,山西晉城程幼澤因高調出獄一事,被晉城市陽城縣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提起公訴,陽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晚記者在起訴書中看到,2016年5月,程幼澤多次通過晉城監獄獄警王鵬傳遞消息、使用王鵬的電話聯系、違規安排會見等方式,與被告人劉欣、賀正香、邢峰軍(另案處理)等人商量,讓多找點人、找些好車,為其組織出獄迎接儀式。
5月15日,程幼澤先后向劉欣、李國林傳遞到晉城監獄會見消息。16日,劉欣、賀正香等人在晉城監獄獄警張宏慶的違規安排下會見了程幼澤,商量了出獄迎接事宜。劉欣、賀正香在會見結束后,根據程的意圖,又到李國林家中,同李國林、劉會澤等人商定,要多找些人、找些好車前往晉城監獄迎接程幼澤出獄。
5月17日,劉欣、蒙廣錄、賀正香、趙峰等人在劉欣經營的欣榮寄賣行,對迎接程幼澤出獄事宜再次進行商量,并商定找人找車、列隊歡迎、就餐等相關事項。
隨后,蒙廣錄指使趙峰具體策劃迎接程幼澤出獄儀式。趙峰策劃并設計了在程幼澤出獄時,由身著統一服飾的人(黑色短袖T恤、黑色褲子)列隊夾道歡迎,統一喊口號的歡迎儀式。并于5月17日、22日,在欣榮寄賣行等地與劉欣、蒙廣錄等人對該歡迎儀式進一步商議。其間,趙峰于5月17日購買了19件純黑色半袖及1件純白色半袖,并安排其經營的“趙楓視頻工作室”員工十余人統一著黑色半袖、黑色長褲參與迎接活動。
出庭作證
稱三次增派武警 副監獄長因處置不當被停職
5月23日,這天是程幼澤刑滿釋放日。檢方稱,當天有180余人,50輛豪車前往晉城監獄迎接程幼澤出獄。上午8時30分,迎接隊伍造成招商銀行晉城分行晉普山ATM分點通往監區方向路段嚴重擁堵,時間長達10余分鐘。同時20余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在監獄管教樓前列隊彩排,并在附近沿途道路上擺放鞭炮及禮花炮,造成道路嚴重擁堵。
針對此情況,晉城監獄副監獄長李志宏在出庭作證時稱,釋放程幼澤的當天上午8時,監獄正在搞21年無脫逃及22年倒計時揭牌儀式,20分鐘后又召開管教例會。當天有69名刑滿釋放人員需要釋放,管教大樓院外車輛和人員很多。獲悉其中有接程幼澤的人后,馬上安排干警了解情況,并找程幼澤談話,讓其打親情電話讓外面接他的人都撤離走,不然晚上再放他出獄。
李志宏說:“干警反饋信息是程幼澤沒有親情電話卡,他聯系不上外面的人,也不知道外面具體都是誰來接他。隨后我又安排人通知監獄武警增派人員,加強警戒。”
根據檢方指控,晉城監獄共三次增派武警至約30人。李志宏稱,平常釋放刑滿人員也會有武警,一般是武警三人小組,守在監獄大門。
李志宏稱:“當天上午11點鐘,我看到接程幼澤的人擺了很多鞭炮,通過和一名穿白衣男子交涉,他們把鞭炮撤到管教大樓擋車桿東邊一百米外。中午12點鐘下班后,我就回家了。當時并不清楚程幼澤釋放出來后搞了歡迎儀式,燃放了鞭炮。”
李志宏表示,網上流傳的視頻,還是當天下午朋友轉發他后才看到,才知道他們搞這么隆重,影響這么大。
在法庭上,李志宏稱程幼澤出獄時的視頻,自己看后覺得程幼澤太囂張了,而且給監獄及政法系統造成很惡劣的影響。他因對此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了重大影響,自己目前仍處于被停職狀態。
檢方建議
3被告人屬累犯 應當從重處罰
庭審中,公訴方陽城縣檢察院稱,迎接程幼澤出獄人員、車輛在晉城監獄附近長時間聚集,大量鞭炮、禮花炮擺放、長時間燃放等行為,導致監獄附近秩序混亂,嚴重干擾了監獄的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勞動改造科牽頭的“勞務加工推進會”提前中斷,未能達成會議目的。獄政科為了防止影響監區安全事故的發生,請求武警中隊增派警力維護監獄大門附近秩序,刑罰執行科不得不臨時調整減刑人員的釋放順序,將程幼澤等十余人的釋放時間推遲。
程幼澤的高調出獄,還嚴重影響了晉普山醫院、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單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學和生活秩序。迎接出獄的相關視頻迅即被微信、互聯網等媒體大量轉發,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公訴方陽城縣檢察院認為,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程幼澤等人的刑事責任。又因程幼澤、程會林、畢鵬三人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獄警涉案
多人被處理 一人被逮捕
法晚記者從程幼澤辯護律師楊學林、朱孝頂處獲悉,法庭上公訴人出示程幼澤的訊問筆錄中顯示,他未出獄時,監獄干警張宏慶主動找到他,讓他給其親戚找點活干。程幼澤用張宏慶手機給晉城市一商場老板打電話幫張宏慶親戚找活干。張宏慶筆錄中顯示,程幼澤出獄前8天,他曾違規安排程與其朋友會見,會見后他把會見錄音刪除了。程幼澤出獄當天,他中午下班后駕駛私家車,來到晉城海天大酒店參加程幼澤的出獄接風宴請。在宴席現場,他還碰到了監獄同事王鵬和郜晉鵬兩人。
庭審中,據公訴方陽城縣檢察院出示的證據顯示,2016年6月5日,晉城監獄獄警王鵬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檢察院刑事拘留。6月16日被臨汾市檢察院批準逮捕,現羈押在看守所。而其他涉嫌違規、違紀人員也均受到了不同處理。
事件回顧
5月23日,一組名為“黑社會老大高調出獄”的視頻在網絡上瘋傳。視頻中,鞭炮聲不斷,旁邊停有不少車輛、多名黑衣年輕人列隊,再加上外圍眾多人員,迎接當日晉城監獄刑滿釋放人員程幼澤。
5月27日,晉城市召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會議”,通報晉城市公安局“5·23”專案組于5月26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將程幼澤刑拘”。
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廳發布信息,確認程幼澤已于6月8日被“依法批準逮捕”。同日,晉城中院對其減刑做出了裁定,該院裁定撤銷之前對其的減刑。
據公開報道顯示,程幼澤曾三次入獄,加上這次被批準逮捕,他已是“四進宮”。
1984年4月,程幼澤因犯搶劫罪被晉東南地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獲釋。
1996年12月,又因犯流氓罪、搶劫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賭博罪被山西高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6年獲釋。
2009年10月,程幼澤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12月14日至18日,程幼澤等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在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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