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1日訊(本網記者 劉惠萍 通訊員 方靜)1997年4月,時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到將樂縣常口村調研,作出“青山綠水是無價之寶,山區要畫好山水畫,做好山水田文章”的重要指示。
近年來,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重要指示,不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訴源治理和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為服務將樂生態保護、基層社會治理,糾紛源頭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打造“山水楓橋”司法品牌,展現人民法庭護航轄區基層治理,高擎法治之櫞繪就鄉村振興新“楓”景。
“生態司法+N”:構筑綠水青山的法治守護屏障
“案件進入執行后,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名下登記的林權均為生態公益林,屬于不可砍伐的林區。雖然面積大,但商業經濟價值低。”將樂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肖慶亮介紹了案件的“堵點”。
原來,今年4月,申請執行人將樂縣農村信用社與被執行人陳某金融借款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陳某名下有3022畝林權,經市場評估,價格僅為400余萬元,平均每畝價格不足1500元。由于缺乏變現路徑,將樂法院對上述林權進行兩次降價拍賣,均“無人問津”致流拍收尾。
實實在在的“綠色資源”卻無法變現為“真金白銀”,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如何破解執行變現難的僵局?
將樂法院開展首例“碳執行”綠色金融案件執行儀式。將樂法院供圖
為了能更加妥善地解決林權執行難的問題,將樂法院探索了一項有效的做法,就是建立聯動機制。
將樂法院聯動縣域金融機構、碳匯開發公司,對被執行人陳某的公益生態林進行碳匯開發,將“林權”變成“碳票”,再將“碳票”變“鈔票”,開發所得“碳匯”進行市場交易、升值、變現后,最后用于抵償陳某所欠執行款項,實現“碳票”流轉的善意執行。
“這塊林地面積小,誰來變現?”“林地禁止砍伐,如何維護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很多難題通過這項聯動機制得到了有效的解決。近年來,將樂法院匯聚南口法庭和生態環境庭“兩庭”力量,不斷拓展“生態司法+”范疇,聯合推進了“生態司法+碳匯”“生態司法+古樹名木保護”“生態司法+竹產業高質量發展”“生態司法+礦山修復”等多個綠色項目建設,為縣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司法護航保障。
一山一洞一水:構造大好河山的多元共治體系
因井水污染,作為鄰居的黃某與周某已經“冷戰”許久。原來,黃某與周某是房前屋后的好鄰居,2023年3月,黃某將自家打掃衛生產生的生活污水隨意傾倒,導致周某家的水井污染。周某知道后便找黃某理論,認為是黃某將自家的井水污染導致無法飲用,倆人因此爭執起來,村鎮及派出所多次調解未果后,周某一氣之下訴至法院。
考慮到雙方比鄰而居,為了防止矛盾升級,南口法庭法官李全華多次前往雙方家中了解情況,同時對黃某亂排放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提醒友好相鄰關系的重要性。法官圍繞損失情況、責任劃分等問題,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開展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黃某同意賠償周某損失費,并承擔水質檢測費用。
以打好“調解”牌為重點,將樂法院生態環境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調”出了金溪河與龍棲山共奏的山水協作曲。
將樂法院法官前往調解的路上(龍棲山)。將樂法院供圖
“法院干警走進景區,為我們發放的普法小冊子,生動直觀地教育提醒了大家。那些看似尋常的砍伐、狩獵、生火等行為,可能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具有很強的教育意義和警示作用!”家住在龍棲山的村民吳大叔感受頗深。
為守護這片綠水,將樂法院探索建立龍棲山自然保護區、玉華洞景區和金溪河沿岸鄉鎮涉生態案件集中管理機制,構建“一山一洞一水司法保護圈”。同時,聯合縣環保、河長辦等多部門源頭防范化解涉生態民事糾紛,引導群眾保護生態環境,遏制生態刑事案件,連續3年實現涉生態犯罪零發生。
“治標+治本”:構建田間地頭的訴源治理格局
“合同中規定的是,45畝的土地承包給我,結果有6畝被村民種了水稻,而且,邊上還種植晚稻,會與制種田串粉,所以現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李某很是“委屈”。
原來,2020年10月,李某與饒某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約定饒某將45畝土地承包給李某從事水稻制種,期限三年。結果,李某到承包地耕作制種時,發現其中6畝耕地被一村民用于水稻種植。制種邊上有種植晚稻,會與制種田串粉,不宜進行制種。
李全華法官到田間地頭開展普法。將樂法院供圖
李某看著合同無法實現,便將饒某告上了法庭。“別小看了這幾畝地,土地問題關乎農民切身利益,小糾紛化解不好就容易產生大矛盾。”承辦法官李全華介紹。
考慮到此類糾紛較為典型,李全華法官遂帶好法槌、案卷材料等來到現場,經過簡單布置,在簡易而莊嚴的特殊法庭上,一場審理正規范有序地開展。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解除合同。
“此次公開庭審把‘法治課堂’搬到田地邊,寓教于審、寓教于治。同時,也打通了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形成就地化解糾紛的訴源治理新格局。”承辦法官李全華表示,把法院搬出去,把步子邁出去,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換回的是群眾謝語,還有更濃厚的法治意識。
李全華法官在農村群眾家中開展巡回審判。將樂法院供圖
“解決案件是‘治標’,深入探究案件背后的問題,因材施教、完善監管才是‘治本’。”將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文旺告訴記者。近年來,將樂法院延伸司法服務,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聯合民事審判庭共同建立“種業保護”“撂荒地整治”等多個巡回審判團隊,設立“涉農糾紛巡回審判點”“擂茶評法室”等多個便民解紛站點,充分發揮基層法庭“鄉土司法”的特色和優勢。
新征程上,將樂法院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山水楓橋”工作法,切實將社會矛盾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訴前,充分延伸法律觸角,守護好將樂的“青山綠水”,不斷擦亮將樂“中國最美縣域”金字招牌。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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