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省商務廳獲悉,為推動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結合福建省實際,《福建省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正式發布。2025年,福建延續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活動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補貼范圍和標準方面,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給予一次性以舊換新補貼500元;對交售報廢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給予200元補貼。每名消費者可享受1次補貼,2024年已享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2025年可繼續享受1次補貼。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補貼方式方面,在省級服務平臺投入使用前,各地延續使用2024年電動自行車補貼申報系統,以“后補”模式發放補貼。省級服務平臺投入使用后,全省統一采用“立購立減”模式,個人消費者在活動平臺實名認證,登記收舊信息并領取補貼資格,在參與商家完成收舊、購買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在支付環節按補貼標準直接抵扣補貼金額。
補貼發放流程方面,銷售商家完成交易后,在平臺提交“收舊”和“售新”相關憑證。回收的電動自行車舊車完成回收拆解后,由回收拆解企業上傳舊車車架號及舊車已規范處置的相關憑證。
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可參加以舊換新(含無牌),資格確認方式及消費者需上傳憑證類型由“八市一區”商務部門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鼓勵各地以銷售門店為場景,提供售舊、換新、輔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務,便利消費者,優化消費體驗。(記者 江海)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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