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2月28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出爐,明確廈門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區分別于2018年、2019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龍巖2018年至少選擇1個區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福州市、廈門市今年底前出臺生活垃圾分類辦法。
2020年前,我省將在設區市建成區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以設區市轄區為單元,居住區域、單位區域、公共區域連線成片,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居民“四位一體”機制。居住區域包括居住小區、公寓區、別墅區等生活住宅區域,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單位區域包括政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大廈等辦公場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無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公共區域包括車站、公園、體育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
《方案》指出,有害垃圾必須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有害垃圾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要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易腐垃圾主要品種包括: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鮮產品(水產品)、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內臟等。可回收物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我省將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范圍,實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類投放;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
明年底前,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建立健全餐廚垃圾和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系統。2020年底前,福州、廈門、漳州、泉州、龍巖要力爭建成生活垃圾分類協同處置基地(產業園區)。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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