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宇熙)全國人大代表潘越提交建議,建議加快構建數字經濟治理與監管體系,充分釋放數字經濟新活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潘越表示,近些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呈現蓬勃發展的態勢,但也出現了數據濫用、算法歧視等風險。規范和監管數字經濟是推動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堅持促進發展與監管規范兩手抓,以保護公眾權益和促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為準繩,通過合理設定政策尺度,完善技術手段,找到促進發展與規范監管的平衡點,并不斷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
她建議,加快數字經濟立法,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完善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數據合規共享、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范,為監管提供法律依據。加強協同治理,有效打擊數字經濟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以數據采集、流通、開放為例,涉及不同地方、不同層級行政部門,必須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分工協作,推動監管數據采集和共享利用,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運用先進監管科技手段,提升數字經濟監管水平和效率。依托區塊鏈、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市場監管,不斷為監管賦能,持續提升監管水平,為數字經濟蓬勃發展護航。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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