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2日訊 據海關總署官網消息,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22日發布關于恢復臺灣地區石斑魚輸入大陸的通知。
圖片來源:海關總署官網截圖
通知全文如下:
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關于恢復臺灣地區石斑魚輸入大陸的通知
動植檢函〔2023〕30號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因多次從臺灣地區輸大陸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總署自2022年6月13日起暫停臺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經綜合評估臺方整改措施,現決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臺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輸大陸石斑魚須來自獲得注冊登記的養殖場,有關養殖場名單(見附件)已在總署官方網站公布。
各海關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受理臺灣地區石斑魚報關,并依法依規實施檢驗檢疫。同時,請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轄區內相關企業。
特此通知。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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