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20日對外宣布,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推出以下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1、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
2、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
3、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
4、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
6、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25%。
8、放寬外資保險公司準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
9、將原定于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
10、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
11、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責任編輯:黃小群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最新科技前沿 頻道推薦
-
不怕25%關稅,小牛電動繼續進軍美國市場2019-07-2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