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宇熙)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則悟建議,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法治護航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利保障,加快構建新就業群體友好型社會。
則悟表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已經成為我國穩就業、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重要途徑,發揮著就業“蓄水池”的作用。當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工資收入、社會保障、勞動保護、職業培訓、組織建設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
為此,他建議: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以及勞動關系的界定;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完善休息制度,推動行業明確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鼓勵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推動各級工會與行業協會、頭部企業或企業代表組織進行集體協商,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事項達成共識;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職業傷害保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與維權渠道,依法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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