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4月28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過公安部以及浙江省、云南省追逃辦和公安機關扎實工作,“紅通人員”胡亦品在越南落網并被遣返回中國。
胡亦品,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交通銀行溫州分行高新區支行原主管,涉嫌貸款詐騙罪。今年3月12日,胡亦品外逃越南,同日溫州市公安局對其立案偵查。3月27日,國際刑警組織對胡亦品發布紅色通緝令。中央追逃辦將胡亦品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中越兩國公安機關克服疫情影響、開展密切合作,在較短時間內將胡亦品緝捕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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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消息,中央追逃辦今年將繼續組織開展“天網2020”行動,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持續緊盯未歸案“百名紅通人員”,把近5年內出逃、縣處級以上、涉案金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外逃人員納入掛牌督辦范圍,加大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扶貧民生領域外逃腐敗分子的追緝力度,集中力量開展個案攻堅,有力削減外逃人員存量。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是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一環。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天網2019”行動戰果輝煌,共追回外逃人員2041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4人、“紅通人員”40人、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860人,追回贓款54.2億元。
今年1月3日,“紅通人員”彭旭峰受賄和賈斯語受賄、洗錢違法所得沒收申請案一審宣判,兩人在境內外的違法所得均被裁定沒收。監察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以及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和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等,正從“彭旭峰、賈斯語違法所得被沒收”等個案中,由法律規定轉變為生動實踐。
據了解,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完善國家監委履行引渡、刑協、被判刑人移管等相關反腐敗國際合作法律職責工作機制,實現監察法與相關法律的有效銜接,將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充分轉化為追逃追贓治理效能。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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