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梳理口罩等五類物資生產企業清單
七部委發布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本報北京5月13日訊 記者萬靜 今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聯合對外發布《全國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根據方案規定,將突出防疫物資產品全種類整治,全面梳理本區域口罩、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額溫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等五類防疫物資及其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清單,認真深入開展排查。
方案要求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自身原材料進貨質量控制和生產工藝過程控制,規范產品標識標簽和說明書。嚴格執行注冊檢驗、臨床試驗、技術審評、體系核查、行政審批等各項要求,嚴格規范做好防疫物資審評審批工作,從源頭上確保質量安全。對沒有資質、資質不全、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切實把好市場準入關。
同時,全面加強對生產銷售的防疫物資和重要原輔材料的質量監管。以問題為導向,突出抽檢工作的針對性和靶向性,加大對疫情發生以來新注冊產品、新批準企業以及信息提示風險較高產品的抽檢力度,做到關口前移,防止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流入市場。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場的不合格產品流向,依法處置,對違法生產經營主體依法查處并曝光。
嚴把五類防疫物資出口質量關,加大出口防疫物資查驗力度。對不符合相關質量標準的出口產品,要追溯經銷商、生產企業以及認證檢驗檢測、價格收費各個環節。
此外還要全面規范認證檢驗檢測行為。嚴厲打擊偽造、冒用、非法買賣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未經批準擅自在我國境內從事認證、檢驗檢測活動的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出口不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銷售過期失效產品,生產銷售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三無”產品等質量違法行為。深化協調配合,加強行刑銜接,建立線索通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資證據快鑒快檢通道,及時將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打擊合力。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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