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承諾書稱財產各不相干 但她卻和老人的弟妹爭起了遺產
法院判決女子作為合法妻子分得25萬余元 老人弟妹分得60萬余元
文/ 記者葉偉
中國江西網訊 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披露一起遺產訴訟案,引起關注。記者注意到,這起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是上饒人,詹女士為了讓兒子能在上海考大學,與丈夫離婚,并嫁給上海一名比她大29歲的老人。而一年后,這名上海籍老人去世,留下96萬余元遺產引發該女子與老人弟妹之間的爭奪。
起因
上饒女子離婚嫁給上海一老人 老人1年后去世留下96萬元遺產
據介紹,40歲的女子詹某,是上饒人,但在上海打工近20年。
法院的判決信息披露稱,就在2013年9月23日,詹某與老家青梅竹馬的丈夫王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一個月后,詹某又閃電般地與年長29歲的上海籍陳老伯登記結婚,兩人婚后未生育。
據介紹,在與詹某結婚前,退休多年的陳老伯獨居上海市新閘路一房屋內,而在前幾年,該地塊遇上動遷,自認為已到風燭殘年,膝下無子女的陳老伯選擇了貨幣分房。而在拿了一筆動遷費后,他就在距離妹妹家不遠的康定路某處租房居住。鑒于陳老伯是孤老,所在街道逢年過節都會派員前往他處慰問。開始,街道地區并不知曉陳老伯與詹某登記結婚,但紙包不住火,陳老伯結婚的消息還是悄悄傳開了。
然而,陳老伯卻在與詹某結婚一年后的2014年10月6日去世,留下遺產約96萬元,且在死前陳老伯未設立任何遺囑或遺贈。
發展
女子以妻子名義起訴 一份《承諾書》出現
最終,這件事鬧到了法院,詹女士將丈夫陳老伯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理由是他們不告訴陳老伯葬禮的時間和墓地的位置,而且死后留下96萬余元遺產,陳老伯沒有子女,而她與陳有合法的婚姻關系,作為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應由她來繼承陳老伯的全部遺產。
“鄭重聲明這次和你辦理結婚登記,是為兒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學所辦手續,感謝你的幫忙和支持。雙方婚前婚后財產歸各自所用,以后各方的財產對方無權享用和支配。雙方生活各不相干,對方也無權過問個人的隱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一切以兒子為中心……承諾人:王某、詹某、陳某某。2013年10月17日。”就在庭審期間,一份《承諾書》由陳老伯的弟弟妹妹向法院遞交,在這份《承諾書》上,三人約定各自財產歸屬。
責任編輯:肖舒
- 上海攜程托幼所老師打孩子喂芥末 涉事人員被解雇2017-11-08
- ATM機取錢忘插卡 上海一男子“暴打”提款機賠兩千2017-10-26
- 2017“海峽杯”籃球邀請賽臺北站圓滿落幕2017-09-25
- 上海最牛釘子屋拆除了!2017-09-20
- 上海開展“共享單車”集中整治清理行動2017-09-07
- 上海正式步入“公證搖號買房”時代2017-08-27
- 深圳、上海等地共享單車投放“急剎車”2017-08-26
- 穿日軍制服在上海抗日遺址合影 涉案人員被行拘2017-08-23
- 小仙女鄭爽生日在上海拍戲 爽爸爽媽給粉絲切蛋糕2017-08-23
- “共享遛娃小車”現身上海,押金99元 網上88元可買同款2017-08-20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女子網購貨不對板 商家爽快退款還多退1萬?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