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月20日訊(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 通訊員 劉君華)19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了2021年7月17日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沙縣區宏興工貿攪拌站內倒車時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深度調查結果,記者從中獲悉,肇事車輛管理單位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被罰款25萬元,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鄭某某被罰款1.7萬余元。
事件簡介
2021年7月17日21時47分許,馬某駕駛閩GA2***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沙縣區宏興工貿攪拌站內倒車時,碰撞行人黃某某,造成黃某某當場死亡。
事故現場。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供圖
事故調查
2021年8月16日,沙縣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認定馬某駕駛閩GA2***號重型貨車在倒車行駛時,未察明車輛后方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導致車輛在倒車過程中碰撞黃某某造成事故的發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承擔本起事故全部責任。沙縣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查明當事人責任的同時,對事故源頭問題開展了溯源深度調查,并將調查中發現的問題“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未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通報給沙縣區應急管理局。
責任追究
1.經沙縣區應急管理局調查核實,該公司未根據生產實際及時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隱患排查技術、管理措施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在可能發生碰障的工作場所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2021年11月22日,沙縣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16版)中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事故發生單位對一般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實施標準,結合事故調查報告處理意見,綜合考慮違法行為情節及后果,對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
2.經沙縣區應急管理局調查核實,鄭某某作為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未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根據生產實際組織制定污水處理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2021年11月22日,沙縣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16版)中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一般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實施標準,結合事故調查報告處理意見,綜合考慮違法行為情節及后果,對三明市宏興工貿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鄭某某處罰款人民幣壹萬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交警提示:
各貨運源頭企業要汲取事故教訓,認真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強日常隱患排查,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提升駕駛員安全意識,守法規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
責任編輯:趙睿
- 三明沙縣探索數字賦能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21-12-13
- 2021年沙縣小吃旅游文化節開幕2021-12-09
- 三明市沙縣區“新型郵政+電商物流”榜上有名2021-09-08
- 中共沙縣特別支部舊址夏茂鎮文昌宮(講述著 林英燦)2021-09-08
- 黃秀泉:活著一天,就要奮斗一天2021-07-05
- 沙縣俞邦村黨員群眾:“目睹偉大成就,我感到無比自豪”2021-07-02
- 沙縣俞邦村:喜看新變化 幸福滋味濃2021-06-28
- 事關晉升!福建這地試行公務員“量化積分”考核工作實績2021-06-15
- 全國(福建)公益電影主題放映活動在沙縣啟動2021-05-21
- 沙縣夏茂鎮:“文旅+小吃”相伴好時光2021-05-06
- 最新三明新聞 頻道推薦
-
2021年沙縣小吃旅游文化節開幕2022-01-2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