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7月26日訊(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 通訊員 劉君華)26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2020年11月11日南平市延平區一中型普通客車墜橋較大道路運輸事故的深度調查結果,記者從中獲悉,中型普通客車墜入橋下山澗中致車上人員9人死亡,5人受傷,駕駛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殯儀館工作人員涉嫌侵犯他人信息被追究刑事責任;肇事車輛安全檢測站、事故路段施工、監理單位相關人員被處理;延平區分管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延平區塔前鎮黨委書記、鎮長等11名事故相關領導被建議交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事件經過:2020年11月11日7時24分許,駕駛人張文耀駕駛閩H19170號中型普通客車(核載18人,實載14人),與其余5輛汽車組成殯葬車隊(事故車輛位于第3輛),從南平市延平區塔前鎮西洋村垅坪后出發往延平城區方向行駛,至縣道X805線16公里+60米下坡左急彎處,該車右前側刮撞橋梁鋼筋砼防撞護欄,后墜入橋下山澗中,造成閩H19170號中型普通客車車上人員9人死亡,5人受傷,車輛及道路設施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事故發生后,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閩政辦〔2016〕142 號),南平市政府成立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總工會、延平區政府等單位組成的延平區“11·11”較大道路運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 啟動事故深度調查程序。經調查認定,延平區“11·11”較大道路運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駕駛人張文耀駕駛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閩H19170號中型普通客車行經延平區塔前鎮赤坑村赤坑橋頭路段,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在下坡過左急彎時產生側滑,車輛右前側與橋梁右側鋼筋砼防撞護欄發生刮撞,后墜入橋下,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中巴車從事民間紅白喜事方面非法營運,且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事發路段鋼筋混凝土防撞護欄設計不符合要求;延平區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塔前鎮政府對交通勸導員管理教育不到位;延平區交通運輸局養護工作檢查不到位;延平區交通綜合執法大隊打擊非法營運工作不全面不深入;延平區市場監管局未落實對檢驗過程和報告的監管;塔前派出所對邊遠的村道巡查監管力度不夠。
責任追究:駕駛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殯儀館工作人員涉嫌侵犯他人信息被追究刑事責任;肇事車輛安全檢測站、事故路段施工、監理單位相關人員被處理;延平區分管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延平區塔前鎮黨委書記、鎮長、宣傳委員(分管道安辦)、道安辦主任,延平區交通運輸局局長、交通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副大隊長,延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延平大隊副大隊長,南平市公安局塔前派出所所長等11名事故相關領導被建議交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交警部門提醒:各級各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 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 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分析本地區本行業安全生產特點,消除 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把安全風險降到最低。要組織專業力量評估轄區內的道路安全風險等級,切實推進轄區內道路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整治, 特別是加快對道路風險高而防護級別低的道路整改提升。要充 分發揮交通勸導員的勸導作用,嚴格履行對村級交通勸導員的管理教育職責,切實有效開展安全宣傳勸導工作,提升村民安全出行意識。市場監管、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針對本轄區內存在以 公司名義和個人登記注冊的非營運客車臺賬,持續加強源頭管控 力度,堅決防止非營運車輛流入客運市場。要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行業協會、 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陣地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 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同時,要加強重點車輛所有人、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識、責任意識。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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