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里
如果有人到河里電魚被抓
往往都是沒收漁具、罰款和批評教育
誰還能想到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
↓↓↓
7月19日,由光澤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我市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在光澤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7月23日下午,光澤縣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判定被告人柳某龍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罰金4000元。
案情回顧
4月9日晚,被告人柳某龍攜帶電魚工具到鸞鳳鄉中坊村富屯溪中坊河段采用電擊方法進行捕魚作業,21時50分許,被縣農業農村局的聯合執法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現場扣押了違法電魚設施一套,漁獲物(鯉、鯽魚等)61尾,共10.2公斤。
2017年5月,光澤縣政府下發《關于禁漁期禁漁和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漁業違法行為的通告》,規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為光澤縣禁漁期,禁止進行捕撈作業,并明確警示:電魚、毒魚、炸魚等漁業違法行為可能涉及犯罪,會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柳某龍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柳某龍在犯罪后能主動歸案,并如實供述了相關罪行,根據刑法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柳某龍自愿繳納3000元生態修復金用于增殖放流,修復漁業生態環境,確有悔罪表現。據此,依照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柳某龍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單處罰金4000元;公安機關扣押的電魚工具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保護水產資源人人有責。
切莫心存僥幸心理,一旦觸碰法律紅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謝誠 李金鳳 張莉)
責任編輯:黃仙妹
- 92頭“二師兄”跨省“偷渡” 夜經寧德高速被攔2019-07-23
- 稅務總局:上半年公布稅收違法“黑名單”案件7282件2019-07-23
- 大鬧便利店!三明一醉酒女子干了這些“瘋狂事”后被判刑!2019-07-22
- 北京上半年清理違法群租房4789處2019-07-18
- 惡意扣費、隱私竊取…警惕這十款違法移動應用!2019-07-03
- 去年10月以來 泉州查獲海域違法采砂行為17起2019-05-15
- 國家文物局:三年來全國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673起2019-04-12
- 私家車頭頂“出租”載客被罰五千 涉事車輛被依法暫扣2019-03-05
- 男子要債不成往別人家潑糞 反被拘留2019-02-27
- 微信發帖辱警 南安女子被拘5日2019-02-25
- 最新南平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建武夷山:“美德銀行”儲蓄鄉村美德2019-07-3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