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河現場 李林 攝
日前,平和縣山格鎮高際溪軍民堤段來了一批特殊的巡河員。說他們特殊,是因為這些“巡河員”都是當地的社區矯正對象。
當天,34名“巡河員”在山格鎮河道專管員的帶領下,分為三組,手持鉗子和垃圾袋,積極參與河道清潔的行動。
這是社矯對象李某首次參與巡河。李某因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砍伐林木,相關部門鑒于其認罪態度良好,責令李某在取保候審到執行刑罰期間,從事社區服務。巡河中,他發現河道仍存在不少被隨意傾倒的垃圾。親眼看到保護好“母親河”并非一件易事,讓他對生態保護有了更深刻的領悟。“十分后悔當時因一念之差犯下錯誤,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沿著河岸,社矯對象楊某巡查得特別仔細,河岸邊一個煙頭都不放過。巡查結束后,楊某提了滿滿一大袋垃圾。他介紹,自己平時找不到垃圾桶便會隨意丟棄煙頭。“這次活動,我認識到小煙頭不僅撿起來費時費力,更影響環境衛生。”
通過一個多小時的巡河,“巡河員”提著一袋袋“戰利品”滿載而歸,原本臟亂的河道恢復往昔的干凈、美麗。山格司法所所長周勇強表示,下一步,山格司法所將配合山格河道管理處,組織社區矯正人員每個月進行一次巡河活動,將社矯對象參與巡河機制常態化。“對被告人處以刑罰或者民事賠償并不是最終目的,如何讓生態環境盡可能得以恢復更為重要。”平和縣檢察院生態資源檢察科長曾程偉認為。
據悉, 2017年起,東山、平和等地建立社矯人員參與生態公益勞動機制,并多次組織社矯人員開展巡河活動。在縣級經驗的基礎上,漳州市河長辦與市司法局聯合出臺《建立漳州市社區矯正對象參與巡河工作機制的意見(試行)》。此次山格鎮社區矯正對象參與巡河,是巡河機制出臺之后全市舉辦的第一場活動。根據工作機制,全市鄉鎮級河長辦聯合司法所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社區矯正對象巡河活動。社區組織矯正對象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巡河,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時,還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巡河工作機制、巡河考核機制三大工作機制,將巡河活動納入月度社區服務工作考核,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資源,讓有勞動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與社區水環境保護工作。
隨著社矯巡河機制的建立,漳州在全省率先實現河長制與公、檢、法、司四部門聯動全覆蓋,進一步建立完善與河長制職能發揮相配套的水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制度。通過匯聚生態環境資源司法執法合力,有效減少水生態環境受到損害和破壞,形成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河湖管護新常態。(吳靜芳 張江璐)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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