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2月1日起,薌城區超標(黃牌)電動車禁行已經進入第三階段,薌城交警多次通過媒體、官微進行公告,并發布相關禁行路段:【注意】如果你有超標(黃牌)電動車,2月1日起薌城區這些路段已經不能進!
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發給身邊的朋友看看
禁行時間:2017年2月1日起。
禁行路段:
市區勝利路、建設路、瑞京路、鐘法路、新華西路、新華東路、元光南路以內的區域禁止超標電動車(掛黃牌)通行。
重點整治:
超標電動車“闖禁行”、未懸掛號牌、加裝遮陽裝置、違反載人規定、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交通違法行為。
處罰標準:
勝利路自鐘法路叉口至丹霞路叉口路段禁止超標電動車(掛黃牌)通行,路面執勤民警對闖入禁行路段的超標電動車將嚴格按照《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福建省機動車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規定,處100元罰款。
----------------------------------------------------------------------------------------------
為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2月1日起,薌城交警加大超標電動車整治力度,部分心存僥幸上路的駕駛人因違反交規受罰......
2月8日,薌城交警在轄區開展超標電動車整治行動時,黃某因無證駕駛無牌超標(不符合標準)電動車被攔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執法民警對其開具了處罰決定書。
事后不久,一張帶有處罰決定書并附有侮辱性語言、公開辱罵執法交警的圖文截圖在微信朋友圈瘋傳。黃某此舉不僅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給當事民警造成了較大的心理壓力。
事件發生后,治安管理部門立即傳喚黃某,黃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對自己一時沖動在網絡上辱罵交警的行為表示后悔,但為時已晚。
目前 ,黃某因在網絡上發布惡意辱罵執法交警的言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相關規定,黃某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最終被薌城分局治安大隊處以拘留三天的行政處罰。
蜀黍有話說
如果對處罰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上級機關申訴。若僅僅是為了發泄個人情緒,公然在社交網絡上惡意侮辱他人,必將受到法律法規懲罰。
責任編輯:楊林宇
- 漳州市區全面禁行超標電動車 2天查處107部2017-08-03
- 超標電動車“洗白”成共享電動車被查處2017-03-31
- 福州舉報超標電動車銷售 可獎勵1000元2017-01-09
- 莆田市超標電動車臨時牌照將到期 明年4月開始停用2016-12-22
- 暗訪廈門電動車銷售點:店里的車上路都會被抓2016-12-08
- 倉山連查4輛超標車 騎手同屬一公司2016-12-08
- 福州賣超標電動車 情節嚴重吊銷執照2016-12-02
- 駕超標電動車車禍身亡 保險堅稱系無證駕駛拒賠2016-11-18
- 12月1日起 福州超標電動車進三環罰200元并扣車2016-11-04
- 8月起泉州這2條路變“嚴管街” 超標電動車將被扣留2016-08-03
- 最新漳州新聞 頻道推薦
-
漳州市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向好 消除和整治了一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