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沈彥彥)近日,市商務局等5部門正式明確并公布,今年廈門實施補貼的細則將按照《福建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2025年家電以舊換新和3C產品購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執行,消費者預約送貨或提貨時間應在下單后30天內,最遲不得超過2026年1月15日。
記者昨日來到蘇寧易購(廈門財富港灣總店)看到,消費者購買手機不僅需要現場拆封,還要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插入手機卡完成手機激活,工作人員拍攝相關信息……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購買補貼產品,要拆封并激活才算完成交易。細則提出,銷售企業完成送貨上門或消費者自提產品后才視為交易完成,特別是對3C類產品,增加要求拍攝開機激活后帶SN碼照片信息。
此外,享受補貼產品必須開具省內銷售發票,產品開票金額扣除各類企業優惠,包含政府補貼金額,發票抬頭為個人消費者,票面要體現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和享受政府補貼金額等信息。
據悉,廈門也將采取一系列舉措,規范市場經營行為,優化消費服務體驗。對“無合理理由,在打折前先漲價”這類違規操作進行嚴厲監督與嚴肅查處。此外,廈門將積極推動消費服務升級,鼓勵引導經營主體通過自建回收渠道、與回收企業合作等方式,為消費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送新收舊”一體化服務。與此同時,廈門還將建立專門的咨詢服務專線,確保消費者的疑問與訴求能夠得到快速、有效的解答。
補貼品類有哪些?
2025年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品類包括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洗碗機、微波爐、凈水器和電飯煲等國家統一規定的12類家電產品和省級擴充的蒸烤箱、電磁爐、料理機、消毒機(柜)、空氣炸鍋、取暖器、掃地機、智能健身設備等8類家電產品。
3C產品購新補貼包括手機、平板電腦(含學習機)、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產品。
補貼標準是什么?
對國家統一規定的12類家電中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20%;對12類家電中沒有規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以及我省自主擴圍的8類家電產品、各地擴圍的家電產品統一按照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
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類家電以舊換新補貼的消費者,2025年購買同類產品可繼續享受補貼。對3類3C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補貼方式如何操作?
采用“補貼立減”模式,個人消費者在活動平臺實名認證,領取補貼資格,在參與商家(或線上平臺)購買符合條件的補貼商品,在支付環節按補貼標準直接抵扣補貼金額。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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