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廈門市工信局獲悉,廈門2020年“上云補貼”政策兌現工作于近日啟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獲補貼50萬元。
政策兌現對象為,2020年期間與廈門市工信局備案通過的云服務企業指定的渠道商簽訂《云服務銷售合同》,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新使用該云服務企業提供的云服務的軟件開發類企業和制造類企業。
政策兌現標準為,符合條件的企業以2021年6月30日前新使用的云服務產品總價值為基數,其中使用軟件開發云的企業,上云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60%予以補貼,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使用智能制造云的企業,按上云費用的4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記者 廖麗萍)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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