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 通訊員 肖雨 江鉆英/文 常海軍/圖) 隨著廈門軌道交通集團收到5.8億元留抵退稅款,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實施以來廈門最大單筆退稅款正式完成。昨日,記者從廈門市稅務局獲悉,這是該企業首次享受新增增值稅留抵退稅福利,目前廈門已有累計近6億元留抵退稅款退到企業手中。
一大撥廈門企業拿到退稅
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簡單說就是指企業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的差額。從今年4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試行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不再區分行業。“10月份起全行業增值稅新增期末留抵退稅開始申報,這是又一項重要減稅政策。”廈門市稅務局人員表示,截至目前,已有累計近6億元留抵退稅款退到企業手中。
作為最大單退稅獲益者,廈門軌道交通集團總會計師方耀民表示,地鐵的發展是廈門城市建設的重要窗口,今年上半年,廈門地鐵1、2、3、4、6號線已完成了88億元的投資,累計已享受減稅優惠約6.7億元,大大緩解地鐵建設資金壓力,為廈門地鐵按下了“快進鍵”。
不僅參與城市建設的廈門大型國企從這一減稅降費政策獲益,不少實體制造業也為該項實打實的減稅政策打call。
ECCO皮革(廈門)有限公司也是首批“嘗鮮”的企業之一,僅僅兩個工作日就拿到146.9萬元的退稅款;火炬高新園區的廈門美日豐創光罩有限公司,剛剛拿到的711.89萬元的增量留抵退稅,有效補充了現金流。
申請增量留抵退稅需要這些條件
那么,哪些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呢?
廈門市稅務局人員表示,首先需要企業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同時,需要申請企業“有誠信”,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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