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資源規劃局印發《關于統籌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圍繞規劃空間保障、用地計劃指標、補充耕地指標、項目審批、土地綜合整治、用地政策、用地用海資源要素等方面提出八條政策措施,統籌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泉州晚報記者 林銘珊 通訊員 蘇麗婷)
措施一:強化規劃空間保障
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實施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批準的過渡期城鎮開發邊界成果或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均可作為項目用地選址的規劃依據。
措施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
加大批而未供與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加快形成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尚未產生計劃指標前,全市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5860畝,保障各地項目用地報批需求。
措施三:保障項目占補平衡
市級組織召開重大項目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對接會議,在市域范圍內予以調配周轉;市域范圍內無法落實的,由市級根據其補充耕地儲備情況,協助向省自然資源廳申請周轉指標支持。
措施四: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在既有道路上改造提升或新建改造人行天橋(地道)、出讓土地代征道路的,項目建設業主為同一單位,該道路或人行天橋(地道)無需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措施五:開展土地綜合整治
積極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對項目完成情況較好、績效評價優秀的縣級、鄉(鎮)人民政府按劃入市級補充耕地指標庫的項目新增耕地數量予以每畝1萬元獎勵。
措施六:強化用地政策扶持
落實“先租后讓”方式供地,先行采取租賃方式,竣工后連續三年達成園區管委會稅收等考核要求的,轉為協議出讓。推進工業 “標準地”工作,對新建工業項目,在土地出讓時明確每塊建設用地的投資、建設、稅收、能耗、環境等標準均,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措施七:多部門協作配合
建立工業、交通、水利和衛生醫療項目用地保障協作配合機制,集中攻堅指導服務重點項目用地報批。落實與發改、交通、工信、水利、衛健、林業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問題共商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用地報批問題。
措施八:盤活圍填海存量
加快已獲自然資源部批復備案的歷史圍填海處理。盤活閑置歷史圍填海,通過定期協調,積極引導沿海縣(市、區)籌劃生成項目落地歷史圍填海區域。強化分類指導,圍繞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專人專題對接,推進工業園區標準化項目、道路、漁港等涉及圍填海項目的用海報批。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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