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發出該市首份非家庭成員關系人身安全保護令,為受害人及其家人撐起法律的“保護傘”。
據悉,申請保護令的甲女,從2011年7月開始與被申請人乙男共同生活,并于2012年6月生育一子。2020年7月,雙方結束同居關系,但對于孩子的撫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甲女遂訴至法院。2021年7月,法院作出判決,判決孩子歸甲女撫養。
雙方結束同居關系后,乙男存在威脅、毆打甲女等行為。今年2月23日,甲女向新羅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天,新羅法院在受理該申請后,立即進行審查,并根據甲女提交的證據,認定其有遭受暴力的現實危險,符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當即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請人乙男毆打、威脅、辱罵、跟蹤甲女。
為了更好地執行該人身保護令,該案承辦法官向被申請人乙男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告知不履行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律后果。同時,向申請人的住所地派出所發出協助執行的協助函,商請民警在申請人遇到危險時,對其報警第一時間作出有效處置。
法官介紹,此次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系龍巖首份非家庭成員關系人身保護令。以往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往往是基于婚姻、近親屬等身份關系,為了保護家暴受害者一方而發出的,根據新修訂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婦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臨上述侵害現實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擴大了《反家庭暴力法》中規定的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主體,對保護處于婚戀交友關系中及終止戀愛關系、離婚后女性的權益有重要意義。(記者 何祖謀 通訊員 陳立烽 翁瀟妍)
責任編輯:趙睿
- 美國總統拜登將人身安全托付給了她2022-08-26
- 鼓樓法院發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2022-08-01
- 最新龍巖新聞 頻道推薦
-
小蘭花打開網絡大市場 連城縣朋口鎮蘭花網絡2023-02-27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