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近日,武平縣市場監管局印發施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一次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備案制度。
辦法規定,舉辦者或承辦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須于活動前5個工作日內向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數、原料來源和菜單,由協管員及時報告所在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同時,實行流動廚師登記制度,所在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對轄區內流動廚師做好登記,建立流動廚師檔案,監督指導流動廚師按要求參加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流動廚師持有效健康證方可上崗。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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