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安區綜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暗戀”引發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案件的背后,是一段令人唏噓的情感誤會,也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生動體現。
去年8月,老李對小芳心生好感,想進一步發展關系。為確認小芳是否單身,他多次“踩點”,偷窺到小芳入戶門密碼后,趁小芳外出時非法潛入,在衛生間、臥室等地方翻找,查看是否有男性居住。小芳發現異常后報警,老李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立案調查。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晉安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認為,老李的行為雖涉嫌犯罪,但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大,具備調解基礎。于是,為充分化解矛盾糾紛,晉安區檢察院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將線索移交晉安區綜治中心。
檢察官與調解員深知,單純法律懲戒或許難消老李和小芳的心結。“老李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紅線,必須嚴肅對待。”檢察官正色道,“但化解矛盾、修復關系才是根本目的。”調解員則從人情事理切入,認為“老李對小芳有好感,但表達方式越界,既傷了他人,也傷了自己”。
調解過程中,檢察官與調解員在法與理、情與義之間架起橋梁:一次次分頭懇談,厘清法律責任,傾聽情緒背后的訴求;一輪輪聯合溝通,嚴正指出老李行為的不當與違法性,引導他換位思考,體會小芳的恐懼與隱私被侵犯的痛楚。
老李徹底認識到自己的“不請自來”給小芳帶來的危害,不僅誠摯道歉,更愿主動賠償以彌補對方。“他確實做錯了,但也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我愿意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在調解員的耐心勸導下,小芳逐漸放下心結。最終,雙方在檢察官和調解員的見證下,簽訂了書面調解協議,老李一次性向小芳賠償1萬元,小芳也出具了諒解書。
“我真的很后悔,感謝她愿意原諒我,也感謝檢察官和調解員給我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調解結束后,老李深刻認識到錯誤。
從最初的“背對背”,到最終的“面對面”,這一關鍵轉變,正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縮影。檢察機關與調解中心的緊密協作,既保障了法律的嚴肅性,又體現了司法的溫度,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記者 葉智勤 實習生 黃重燁 通訊員 倪志 施麗蓉)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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