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福州市房管局獲悉,根據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政策規定,公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條件設置標準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經征詢統計部門數據,福州中心城區202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8009元。據此,現將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條件調整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
新標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4月17日)起執行。此前,福州中心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公租房申請對象收入規定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萬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萬元。(記者 江海)
責任編輯:趙睿
相關閱讀
關鍵詞:
福州
- 福州: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出臺 定金購房款應直接存入監管賬戶2024-04-18
- 福州將專項排查整治群租房2024-04-18
- 無人機成榕城老年人新“潮玩”2024-04-18
- 449家福州企業參加第135屆廣交會2024-04-18
- 福州市舉辦智慧工地示范推廣樣板項目現場觀摩會2024-04-18
- 福州“水上朝貢”航線有望年底通航2024-04-18
- 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召開“2022-2023年度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保護狀況”新聞發布會2024-04-17
- 福建首個臺胞臺企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在福州馬尾成立2024-04-17
- 如夢似幻!福州連江迎來今年首場“藍眼淚”了!2024-04-17
- 福州一小區改造發現罕見紋樣古瓷片 擬開展專業鑒定2024-04-17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一小區改造發現罕見紋樣古瓷片 擬開展專2024-04-18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