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9月29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孫漫)記者昨日獲悉,(下簡稱《細則》)已正式出臺,在“盯緊”雨污水排口、推動全市河(湖)長制“有名”向“有實”轉變的同時,我市首批城市內河名錄也同步誕生,共涉及五城區119條(個)內河湖體。
《細則》規定,我市城市內河管理實行“河(湖)長制”,分為“政府河(湖)長”和“企業河(湖)長”,均有專人擔任。
掛牌管理制度,是我市內河管理的亮點。據了解,城市內河管理范圍內的沿河市政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口、雨水排放口均在掛牌之列,“牌照”上,河道名稱、服務片區、使用年限、管理責任單位及舉報電話齊備,現場接受市民監督。
在管養監測上,采用在線監測和抽樣監測方式,每條城市內河上、中、下游均有監測點,實時監控水質變化,每月,還會對每條城市內河進行一次抽樣監測。
按《細則》規定,我市的城市內河實行名錄管理,首批名錄也正式對外公布,共涉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五城區的119條(個)城市內河湖體。
除城區內河外,城區各大小湖體也被一并納入。據了解,首批收錄的有井店湖、琴亭湖、左海西湖、南公園水體、飛鳳湖、紅光湖、澗田湖、義井溪湖等8個湖體。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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