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莊銀忠和莆田市仙游縣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吳明海聯手,成功化解了泉港區柯某與仙游縣莊某之間的一起車輛租賃糾紛,幫助柯某拿到租金及車輛損失費用。“本以為跨市糾紛的解決要很久,沒想到這么快就化解了!這個機制太實用了!”柯某感慨說。
去年7月,柯某出租一輛汽車給莊某使用,其間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事后,雙方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而產生糾紛。最后,柯某根本聯系不到莊某。今年上半年,柯某向泉港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莊某支付租金及車輛損失。
由于案件被告莊某家住仙游,泉港法院前期無法聯系到莊某進行調解,得益于兩地法院建立的跨市域法院調解資源共享機制,泉港法院將該案委托仙游法院進行調解。“我們經過走訪,找到了莊某,經過仙游和泉港兩地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促成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糾紛得以一次性解決。”仙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陳偉介紹。
泉港與仙游毗鄰,經貿往來活躍,人員交流頻繁,兩地法院每年受理地域交叉的民商事案件超過600件。由于兩地風俗習慣、方言等存在較大差異,加上司法管轄范圍的分隔,導致這部分案件送達及調解工作存在一些問題,許多案件無法在訴前得到化解,是訴源治理工作一塊難啃的“硬骨頭”。
今年6月,仙游法院與泉港法院聯合,率先在全省創建跨市域法院調解資源共享機制,簽訂《仙游—泉港兩地法院特邀調解員共享和調解互認工作協議》,合力推進兩地特邀調解員資源共享、調解互認。
泉港法院立案庭法官陳慶玉回憶了共享機制建立之前的一個案例。今年2月,泉港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仙游人羅某偉在與泉港人莊某彬共事期間,向莊某彬借款10萬元,直至離職時都未歸還,后來干脆玩起了“失蹤”。莊某彬向泉港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羅某偉償還借款。
“案件前期,我們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均未能與羅某偉取得聯系,只好趕赴羅某偉戶籍所在地,但經多次查找仍未能送達,最后無奈采取公告方式送達。跨地域案件,送達難、耗時長。”陳慶玉說。
司法文書送達難,是很多地域交叉案件面臨的難題。隨著仙游、泉港兩地跨市域法院調解資源共享機制的推行,這種狀況得以改善。“今后,對于地域交叉案件,我們兩地法院不僅可以委托送達,還將推行‘送達+調解’同步工作模式。”陳慶玉介紹。
根據協議,仙游與泉港兩地法院共享特邀調解員,兩家法院都可以委派、委托他們承擔案件調解工作。目前,兩地共聘任共享特邀調解員35名。
共享機制建立當月,仙游法院調解員王維敢就接到任務,負責調解一起泉港法院受理的案件。廈門某公司承接了一項為泉港某地安裝監控系統的工程,完工后,客戶長期拖欠工程款,該公司因此向泉港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結清工程款。在選擇案件調解員時,該公司在共享特邀調解員中選擇由五星調解員王維敢進行訴前調解。
“過去,各地法院調解員只負責調解當地法院委派、委托的案件,如今當事人可選擇共享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所達成的調解協議經法院審查后,可出具相關法律文書確認其法律效力,方便兩地群眾。”陳慶玉表示。
為確保共享調解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對共享特邀調解員,兩地法院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各自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等平臺公開,并由當年度輪值法院對共享特邀調解員名冊實行統一管理。兩地法院還建立工作檔案,記載共享特邀調解員在兩地法院參與委派、委托調解的工作情況,并將相關信息定期通報。
跨市域法院調解資源共享機制推行以來,仙游和泉港兩地法院運用該機制調處糾紛6件,成功調解3件,協助送達3件。
本報記者 黃瓊芬 通訊員 洪坤澤 郭菲凡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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