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再有新動作。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辦公室5月27日發布消息稱,根據金融委統一部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委成員單位,在深入研究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將于近期推出以下11條金融改革措施。
速覽!11條金融改革措施將于近期推出
1.出臺《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
2.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
3.出臺《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
4.出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
5.出臺《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
6.出臺《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
7.發布《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
8.發布《外國政府類機構和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業務指引》
9.推動信用評級行業進一步對內對外開放,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評級機構和民營評級機構在我國開展債券信用評級業務,鼓勵境內評級機構積極拓寬國際業務。
10.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11.出臺《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
“易綱行長日前表示,‘人民銀行將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針對性和精準度’,并介紹了五方面具體工作。包括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改進政府性擔保機制、加大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11條措施中的很多內容,都是這五方面具體工作的細化或延伸。”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中國銀行業協會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連平告訴《金融時報》記者,這些舉措未來有利于推動《政府工作報告》所提出的貨幣政策要讓資金更好地直達實體經濟的政策思路順利落地。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可以預見,一部分改革措施將于近期落地實施,這有助于提升銀行業的穩健性,提升資本市場效率,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金融穩定運行,從而更有力地支持經濟社會恢復發展。
支持和推動小微企業融資
“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向中小微企業,這也成為11條措施中的“重頭戲”。連平指出,11條措施中有6條都非常明確地從各個方面支持和推動小微企業融資,使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更加順暢、融資成本更低。
實際上,解決好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問題,不僅是一個重要的經濟金融問題,更是一個重要的就業和民生問題。“《政府工作報告》沒有提出全年經濟增速具體目標,但卻對保民生、保就業作出重點部署。‘保障就業和民生,必須穩住上億市場主體,盡力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最重要的切入點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業上。”中商智庫首席研究員李建軍向《金融時報》記者分析稱。
11條措施的第一條即出臺《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溫彬認為,該辦法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考核更強調精細化與差異化,更科學全面系統,是對系統化、制度化、長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務監管評價機制的探索,有助于強化對銀行小微金融業務的約束,激勵銀行提供差異化服務,從而有力地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為幫助中小微企業發展,《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務必推動企業便利獲得貸款,推動利率持續下行”。談及創新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李建軍認為,這樣一是要確保企業資金可得性的持續性,二是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擔保和征信機制。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告訴《金融時報》記者,據了解,很多中小微企業的實際融資成本不僅包括貸款利率,還有擔保費、評估費、財務顧問費等非息費用。為降低擔保費率,充分發揮風險分擔作用,11條措施中就包括出臺《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我們判斷,除本次提及的擔保費之外,未來監管層還可能出臺更多措施,解決貸款非息費用過高問題。”王青說。
另外,為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金融委辦公室還表示要出臺《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該辦法顯然是根據國家總體要求,圍繞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中小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融資難題開出的一劑良方。同時也充分表明,商業匯票不是取消的問題,而是要更好地通過創新更有效地發揮作用。”江財九銀票據研究院執行院長肖小和對《金融時報》記者說,這一措施有利于盤活現有一部分票據承兌和貼現存量,激活釋放服務中小企業的活力,特別是對于推動票據市場發展,進一步通過供應鏈票據融資及應收賬款票據融資服務實體經濟及中小企業起到重要作用。
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
受疫情沖擊,當前小微企業正成為實體經濟的薄弱環節和金融支持的重點領域。王青認為,11條措施進一步聚集兩個關鍵點:一是“落實盡職免責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前者解決“不敢貸”問題,后者解決“不能貸”問題。
目前,我國中小銀行數量有4000多家,資產總額約占到整個銀行體系的1/4,是我國銀行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中小銀行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服務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三農”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來,由于中小銀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經營實力有限,特別是其客戶群體有一定特殊性,中小銀行資本緊張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中小銀行受沖擊較明顯,中小銀行也在積極尋求資本補充的渠道。
對此,《政府工作報告》就強調,要推動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11條措施的第二條也指出,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優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
從一季度數據看,城商行與農商行的不良率明顯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別為2.45%、4.09%和1.91%;同期,資本充足率明顯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趨勢。
興業宏觀分析師陳昊告訴《金融時報》記者,從2018年開始,監管部門就商業銀行補充資本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機構主要為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隨著疫情對銀行資產質量沖擊的體現,未來中小銀行不良暴露壓力更大,補充資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現在要強調這方面內容。
“未來的方案大致有四種方法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陳昊談到,一是通過留存收益來內源補充資本;二是發行普通股、優先股、永續債、二級資本債;三是通過地方財政以及地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甚至國企注資;四是歡迎民營企業和外資機構入股中小銀行來補充資本。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銀保監會還發布了《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擴大了保險資金可以投資的銀行永續債和二級資本債的范疇。取消發行人總資產不低于1萬億元,凈資產不低于500億元的要求;將發行人“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級資本充足率不低于9%,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調整為“資本充足率符合監管規定”;取消發行人外部信用等級AAA級的要求。
陳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險資金可以投資于中小銀行發行的永續債和二級資本債,擴充了中小銀行這些資本補充工具的投資者范疇,也便利了中小銀行二級資本債永續債的發行。
下一階段金融業改革開放全景圖展開
除小微企業、中小銀行等要點外,11條措施還涵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金融消保等領域。
王青表示,資本市場方面,主要是創業板和股轉系統改革,即通過推進注冊制實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業通過股權方式融資。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資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觀杠桿率。
“最新發布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前期已做了大量準備工作,推出的時機成熟。例如,《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等此前都已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了大量意見。”民生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解運亮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
在連平看來,11條措施中還有一個要點,就是金融方面的對外開放,涉及債券市場進一步開放、如何更好地便利外國政府等相關機構從事在華債券業務、擴大外資評級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等。未來金融對外開放的新的重要領域將會進一步得到拓展。他相信,這些措施的出臺會有助于推動新的金融開放能更好地落到實處,也能加快金融行業和金融市場的開放步伐。
另外,11條措施還包括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規范有序發展、出臺《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等內容,強調規范行業發展,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兩會期間就宣布近期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反應速度快、力度大。既布局全面,直擊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又著眼長遠,展開了下一階段金融業改革開放全景圖。
“今年上半年即將過去,下半年的各項改革任務更加艱巨。這次集中宣布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涉及商業銀行、資本市場、金融工具、金融中介等多方面,既是對中央工作部署的落實,也有助于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在疫情沖擊下行穩致遠。”解運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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