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州的高中生可以轉學到中職校,中職生也可以轉學到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出臺了《普通高中學校學生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相互轉學試行辦法》,即日起開始實施,允許并鼓勵普高學生轉入中職校就讀,支持符合條件的中職校學生選擇接受普高教育。
根據規定,普高學生轉入中職校學習,必須符合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入學條件。轉入中職校學習的普高學生在中職校學習時間必須達到1.5學年以上。
中職生轉入普高,首先必須在福州市報名參加中考并被福州市區域內學校錄取。學生應符合《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入學條件,中考成績要達到轉入學校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學生在中職校時間必須達到1學年以上才能提出轉學申請,轉入普高后,還應補學缺修課程。
轉出學生要向就讀的高中或中職校提出轉出申請,經就讀學校同意后,再向擬轉入的中職校或高中提出轉入申請,經擬轉入學校同意并經雙方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可入學就讀。
《辦法》同時對中職學生轉學到普高人數作了規定,控制在該中職校當年錄取學生數的百分之五以內。普高轉學到中職校的人數則沒有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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