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售票制公交車司機監守自盜,以找零為由違規截留車費2萬余元。近日,四川達州男子吳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莆田荔城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2014年3月起,吳某應聘為莆田閩運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司機,負責駕駛372路無人售票公交車。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一批乘客因沒有零錢,吳某便充當臨時“售票員”,收取乘客車票錢后找零給對方。此后,吳某便開始利用職便,主動引導沒有零錢的乘客找零,由自己代收后統一投幣,進而把車票款據為己有。據悉,吳某通過這樣的方式每天能營利30元到200元不等,春運時甚至高達400多元。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3月17日,吳某共截留公交公司車票錢共計22010元。 (吳舟 吳寅生)
責任編輯: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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